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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新农都物流中心一二期剩余商铺销售代理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2021-06-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浙江长兴新农都物流中心一二期剩余商铺销售代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长兴新农都一、二期剩余商铺的销售代理工作及相应服务   19000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二、采购项目内容:
三、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销售代理等相关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 :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1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浙江长兴新农都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长兴新农都市场38幢)。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加盖单位公章);
3.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项目名称等联系资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0年6月10日 16时 3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长兴新农都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长兴新农都市场38幢),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磋商响应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时间:2020年6月119时30分。
地点:浙江长兴新农都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长兴新农都市场38幢)。
八、本公告发布媒介:
浙江新农都实业有限公司官网、长兴新农都农批市场微信公众号
、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浙江长兴新农都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来奇     联系电话: 0572-6096555      
地址:湖州市长兴县长兴大道88号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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